一、考后资格审核规定
有些省份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证书领取
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证书注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